對於人造物(artifacts)的概念,我們是怎麼形成的?

椅子和時鐘都是人造物。豆子椅、搖椅、藤椅…等,都是椅子;數位鐘、可樂鐘、吊鐘,都是時鐘。他們形狀差異如此之大,如何形成概念?

除了依照事物的外表形成概念外,我們還有其它形成概念的方法嗎?

嬰兒和成人在外表上其實具有很大的差異,毛毛蟲和蝴蝶也是如此,但這不妨礙我們將這些東西歸成一類,形成概念。雖然形態改變,但是仍維持在同一個向度中,這個是事物的「本質」(essence)。人們因為直覺(naive intuition)而形成特定類別,叫作心理本質論(naive essentialism或psychological essentialism)。這並不是說它完全知道本質為何。例如知道「水」這個概念,並不需要知道它是組成分子為何,只要相信它存在某些特質即可。相信某個概念存在某個特質就是科學探索的起始。

對於比較抽象的概念,我們怎麼掌握?

有一些概念是比較抽象的,例如:「基金經理人」、「斷奶」、「CLIL」等等,在這些概念下的事物,應該存在某些基本特質使它們可以被歸類為同一個概念。既然如此,那關於這些抽象概念中,使事物間彼此有關的特質是什麼?我們對這些事物的知識又是從何而來的?

是不是所有概念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是不是有某些概念更重要?

有一些概念在人類社會的地位會令人感到傻眼貓咪,假設我們把所外表是白色的物品視為一個類別,「白色的東西」,這就是一個很無謂的概念。有一個笑話是這樣的:

為什麼人們需要概念(concepts)?

把各式各樣的狗用一個類別叫作「狗」有什麼好處?洛克Locke (1964) 曾經進行過這樣的討論。他認為「概念」存在於人類社會中有三個作用:

語詞和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角色:我們是否需要語言才能認識這個世界?

當詞彙進到各個領域的時候,詞語就會攜帶更多資訊量(Murphy & Lassaline, 1997) 。可以用紅酒課程來理解這段話。如果是一個紅酒新手的話,不論喝哪一瓶紅酒,大概都會有差不多的感覺,所有的紅酒都是「wine」。如果在紅酒課程中,反覆地聽到「這是Beaujolas,那是Merlot。」「那個甜甜的,這個比較澀!」這時候,我們會開始用「口感」去將感受到的紅酒進行分類,於是我們慢慢感受到紅酒之間也存在差別。(對此,Solomon (1997) 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