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幼兒學種字詞,「物體標示」最理想的方法是不要主動介入,別指揮幼兒去注意什麼,而是讓自己被幼兒帶領。等小孩眼睛自然而然在看某樣東西時再講,學習效果會比較好。如果這個「標示」的時機恰到好處,學習者就可以將語音和物體連在一起。
「動動語」就是把要介紹的小東西拿在幼兒眼前轉一轉、搖一搖、動一動,這只對十五個月以前的小孩有用;「不同人的話語輸入」則是從不只一個人聽到語言,就像多感官輸入是一種幫助,多幾個人對小孩說話也是。
「語法框架」指的是一些熟悉的句式。以講英語的媽媽對小孩說話為例,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句子是由what、that、it、you、are/aren't、I、do/don't、is、a、would、can/can't、where、there、who、come、look、let's起頭的。而在南韓,二十個月的寶寶第一批學會的是句子最後面那些和動詞配合的固定句式,因為這種字他們聽得最清楚。當你對小孩子說「你看小鳥」或「不要摸插座」,他會知道有一個東西他必須去看,也知道他應該停止一個動作。但他未必知道「小寫」或「摸插座」。運用重複去突顯變化,是語言學習的關鍵概念。
適度的變化就是「詞組變換」了,透過一連串的句子,情境和意義不變,只是句法改變。例如:「瑞秋,這本書拿去給爸爸。拿給他這本書。把這個拿給爸爸。謝謝瑞秋。你把書拿給爸爸了。」瑞秋在這些「詞組變換」中,知道「書」也可以是「這個」,爸爸也是「他」。「拿」跟「給」都跟移動一樣東西有關。文法方法,她聽到動作已經過去就在句尾加「了」,「書」和「爸爸」兩種受詞的位置可前可後,「拿」這個動詞可以是指示,也可以用來描述已完成的動作。「詞組變換」對於學習 句法和詞彙,都大有幫助。
十五個月大的幼兒,除了專注顏色、大小、觸感外,也開始專注於形狀。在十七月大的幼兒進行七週每次五分鐘的「形狀訓練」後,幼兒認識新名詞增加2.56倍,此方法是謂「形狀偏見」。
以上六種方協助語言發展的主要對象是幼兒,我們固然無法全盤應用於對外華語教學,不過藉此可以理解學習者語言學習策略,我們也可以參考部分方法應用於對外華語教學。
參考資料:
Bronson, P., & Ashley, M. (2010). 教養大震撼. (潘勛, 譯.). 臺北巿: 雅言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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