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

手語和其它語言一樣都有「結構二元對立」的性質。觀察美國手語,其手語的手勢、接合處、動作分別存在19、12、24個值,這此值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然而以特定的方式組合的話就能夠構成美國的手語。我們可以把這些值視為「變異特徵」。類似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所進行的口語變異特徵實驗,藍恩、波以爾和貝爾吉(Lane & Boyes-Braem & Bellugi, 1976)在民國65年以類似的方式進行實驗,藍恩一行人用下雪作為受試者閱讀手勢的干擾,其同樣發現,當辨視錯誤時,都只有一個變異特徵的區辨而已。

手語也存在「構詞」,比方說「問你」和「問我」的手勢是一樣,但是方向不一樣;或者「他們捏他們」和「他們彼此捏來捏去」,前者就是一個施事一個受事,後者既是施事也是受事。在英語會使用人稱來作區辨,在美國手語中,手勢就是在打者的前後進行。美國手語的構詞對於數量、時態和互惠形態(reciprocity)進行標誌。

手語也存在「語言生產性」,最明顯表現套疊的例子就是美國手語的「給」,這包括「一直給」、「給每個人」、「輪流給每個人」、「給了再給」、「不要停就是一直給」。

手語也有「詞組結構」的特性。如同英語,美國手語也透過時間語序表意。但是手語更多了空間感來降低其語言中的模棱兩可。比方說「他說他打他,然後他就跌倒了。」這在口語中是很模棱兩可的,到底是誰跌倒了?但手語在使 用人稱時,可以透過空間清楚地說是誰跌倒。

關於「手語」,我們還可以有更細緻的探討。在語言產出方面,口語和呼吸有關,但手語不受此限制。在語言習得方面,聽障兒童的父母若是聽人的話,其面對語言剝奪的環境,其語言習得的狀況為何?另外,我們知道和聲音相關的是左半腦,和視覺、手勢相關的是右半腦,這是否造成手語和口語的差異?大腦裡頭的神經分佈又是怎麼樣呢?這都目前待開發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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