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鍾榮富《當代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和言談分析〉:預設、衍推、指代詞、語言行為理論

「預設」(presupposition)指講話者在對話之前即已經擁有的立場、觀念、想法。由語詞本身即可透露預設的涵義,稱為「語義預設」(semantic presupposition),例如:another(再、另)、again(再、又)、also(也)、too(也)、once(曾經)、more(多些)。另外,除了語詞的預設外,若因社會文化或語言的前後文而衍生的預設則稱為「語用預設」(pragmatic presupposition)。

有個和「預設」很像的就是「衍推」(entailment)。例:

張三有三條牛。
張三有些牛。
有個人名叫張三。

衍推關係:「張三有三條牛。」→「張三有些牛。」
預設關係:「張三有三條牛。」的預設:「有個人名叫張三。」

「指代詞」(deicitics)表示語詞所指涉的對象如事物、動作,或觀念等和講話者之間的距離關係,如this/that,here/there,now/then等。

句子只是純粹地敘述或描述某個動作或狀況時,稱為「表述句」(locution);而包含行事動詞(performative verbs)的句子的語言行為(speech act),則稱為表意句(illocution)。例如包括強調、答應、命令、要求、警告、宣布、忠告、打賭等行事動詞,講話者能透過這些動詞使心中所要達到的結果傳達出來。

若不用第一人稱來表達時,來分析語言行為則可以分成「直接語言行為」(direct speech act)和間接語言行為(indirect speech act)。直接語言行為就是命令句間接語言行為則多了語用的啟示(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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