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用唯物觀(objectivist)和經驗觀(experientialist)這兩個取向去看心性,這兩個取向正好可以極端地回答前一篇文章的八個問題。
從唯物觀來看心性,這個心性是模組化的(modular)、現實是結構的,而心性和現實的關係像鏡子,心性反映外在現實。唯物觀認為心性是和身體獨立的,心性好像一個抽像的機器,心性是軟體,身體是硬體。語言是人類獨特且獨立的能力,是眾模組之一,由心性眾管。語言是本具的,我們生而擁有語言能力,其受到普遍規則(universal rules)所規範。即本具的語言能力相同,學習任何語言都可以,只要在早期有足夠的語言輸入(linguistic input)。對於語言和思相的研究,形式(form)比意義(meaning)重要。意義是世界上符號(symbols)和事物(thing/events)的對應,可以透過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s)和充分條件(suffieient conditions)加以定義。事實和意義是緊密連結的,意義是建立在事實之上。世界已經預先存存,而我們的概念化正好反應了世界的結構。語言正是概念化的表達或表現。
經驗觀和唯物觀幾乎是完全相對的邏輯。心性是整體的(holistic),這個世界是由人類的心性所投射出來的現實,是人類具有想像力的創造。心性和現實的關係是,我們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感知去反映這個世界。直觀(literality)和譬喻(figurative)是心性的兩個重要特徵。以「爭論」(argument)為例,當人們認為參與爭論的人彼此相對立,並有防禦和攻擊的行為產生,則將其詮釋為戰爭(war/battle)。這個作戰爭的理解即是心性比喻的理解,這說明心性具有直觀和譬喻的特徵。而身體行為所做的任何決都是由我們的心性所致,心性依託於身體之上。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是來自於我們的身體與外在世界的互動,這個概念化的分類稱互動性成份(interactional properties)。語言的運作,正如心性其它認知能力運作一般,比方:分類、知識框架(framing knowledge)、圖形背景組織(figure-ground organization)…等。此外,經驗觀認為語言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意義和概念化過程。意義來自我們對於事物的鑲嵌(embodiment),因為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於此,意義不只是概念化的內容,它更是我們如何詮釋(consture)概念化的內容。事實並非句子(sentence)和狀況(situation)的直接對應,唯有在相對了解情況(relative to a particular understanding of a situation)之後才可以說進入事實。世界是非結構的,是人類使它存在結構的,而語言系統正是這使它結構的絕大部份。語言可以形塑我們的思考模式。
「語言相對性」(linguistic relativity)是在《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這本書中會用來解釋「語言是否會表達思想?語言是否使我們在歷史洪流中造成相對的一側?語言自身是否造成語言的普遍性和人類的相對性?」沃夫(Benjamin Lee Whorf)如此指出語言相對性的原則:語言背後的系統,不只是想法發聲的工具,它同時是想法的塑模,心性活動的程式、指引,這包括人們的對於外在事物的分析(analysis of impressions),以及在內心事物的整合(synthesis of his mental stock in trade)。「空間」是沃夫認為具有普遍性的領域,在英語或說歐洲的共同語(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和荷皮語(Hopi)中,從經驗上來看是同一個形式,所以其具有「普遍性」,也就是心性是建立在身體之上的。另外,李明遜(Levinson)則發現在嗄古依米笛亞(Guugu Yimithirr)的的語言中,和英語對於空間方位的表述不太一樣,嗄古依米笛亞語會使用絕對的方位;而英語則多是使用相對的方位。嗄古依米笛亞人似乎在心裡面有一個地圖,把天下的事物、方位都記在這個地圖裡。李明遜說,我們依賴身體的經驗就好像「自我中心、向前看、向前走的兩足智人漂盪在這個受地心引力所吸引的星球上」。人類的身體在知覺的建立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們大多數的思想是沒有意識的,我們日復一日地進行著自動化(automatically)且不費力(without any effort)的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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