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三

根據土銀(Tuving, 1972)的建議,「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可以再細分為個人性記憶(episodic memory)和語義記憶(semantic memory)。個人性記憶處理的是個人經驗的事實,而語言義記憶則是普遍的事實。例如,你記得你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取得什麼樣的資訊,這就是個人性記憶,而「馬有四條腿、一個尾巴」這樣的資訊就是語義記憶。

語義記憶的範圍很廣,包括動作技能(打字、游泳、騎單車)、普通知識(語法、數學)、空間知識(房子的平面配置)、社交技能(開啟對話、論述的規則)。有些記憶和語言的相關性較明顯,例如語音、字詞、語法、語用等語言層面。通常,「專家」們對於語義記憶的容量比一般人大得多。

個人性記憶之所以能夠發生,不只是因為這是和個人有關的事實,土銀還認為這是因為取得這個資訊的過程是自己這個人自身的觀點。因此這個「經驗」的過程也是其記憶被萃取的重要推手。有人能夠具備一般技能,但卻無法擁有個人性記憶,他只存在語義記憶。他可以下棋、讀歷史、讀地理,但他就是對於自己發生過的事沒有認何切身性,他無法有另一個心理空間去想過去、想未來、想假設情境,他的設身處地意識(autonoetic consciousness)是有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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