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移民的相關概念

Hidra of Panscheel Park, New Delhi, India, 1994. 閱讀了兩篇和女性移民有關的文章,它們分別是《女性移民的認同協商:在台東南亞新娘的故鄉與客地》和《女性移民:文化邊界標誌與認同》我想這兩個文章是作為文獻回顧的一個很好的示範,下面摘錄來自此二文章的重要概念和大家分享:
 
對於女性遷徒研究可以分為三個時期:一、早期,女性是和家族結合移動中的一員,是男性移民的「隨行者、配偶以及扶養家屬」;二、一九七○年代中期,受女性主義思潮影響,女性自主遷移則將女性看成勞動者,不再是男性家族的附屬品;三、一九八○年代後,對於女性移民的研究則進入階級、族群、宗教、性別等多重分析。女性移民可說是受「性別」和「族群」的雙重壓迫。
 
女性移民正是受雙重壓迫的劣勢者,劣勢者的定義包括:能見度、權力差異、歧視行為或制度的有無、自覺意識等四個因素。我們很難只透過單一因素去理解多重劣勢者。有一個族群內縮理論就可以用來說明女性移民於內縮經濟所受的文化束縛。內縮社會指得是移民在內縮社會中不必同化於接待社會的主流文化也可以生存。女性移民通常具備妻子、母親、勞工等三重身份,於是就願意接受較低的薪資,這都是來自接待社會或原生社會對女性的特殊要求或期待。另外,有一個族群邊界學說由日本社會學家伊藤先生提出,其認為族群邊界有三種:領土、文化和生物學,而族群共同體的男性對於同族的女性則賦予五項任務和功能:共同體的珍貴財產、傳遞族群給下一代、生育下一世代、易誘發外來者褻瀆、外族容易拉攏。這使得戰爭時,常常會有「保護妻子與妹妹們」的口號出來。
 
薩依德認為流浪的知識份子,是分屬於多個領域形式、家園、語言的政治形象;而法農則提出雜交性(hybridity);峇巴認為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之間會有反殖民者的雜交性地帶。,我想這就是一種「部分地接受、部分地修正、部分地創造」的概念。
 
接著我們說「認同」,其指得是「自我人格如何與外在社會文化相互作用」的字眼,通常是已發展國家青年展開自我的擰求與追尋,就是在問「我是誰?」這樣子的問題。關於「認同」,女性移民不會單方面的同化或固守於接待社會或原生社會,而是不斷地解構和重構來定義自我,這還會包括性別、階級、國族、族群、宗教…認同。
 
在台灣的東南亞女性移民常常受到「脅迫」,這指得是用攻擊的相法或行動對特定個人所具有的認同加以施暴,有對個人也有對集團的攻擊。外來移民常常就是因為屬於該集團而受到攻擊,而被當作是次等人民。我們知道個人可以經由努力達到「成就地位」,但「屬性地位」常常有幫助取得成就地位的功能。若以華人或猶太人這樣的屬性地位來看,由於其衷於教育和向上流動,於是就能夠使族群差異轉換成階層差異。許多台灣人便認為即便有華人血統的外籍配偶,仍和台灣的華人不同。
 
我個人喜歡法農的說的「雜交性」(請不要誤會成性雜交),因為這樣代表文化這有機體將有機會經歷各種變異,而更豐富。移民正好就扮演了這個「雜交性」的重要角色,雜交於原生社會和移居社會;而女性移民,特別是因為婚姻移民的女性,若有機會生下小孩,也應該傳承一些原生社會的文化價值,甚至母語等,使小孩子於全球化的世界上,擁有具備多語、多文化的視野、能力和優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留個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