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若不敢面對森林砍伐問題時,則會把霾害拿出來討論,因為霾害是由於森林大火所造成的空氣污梁。在東南亞主要的霾害製造來源就是印尼的佳里曼丹(Kalimantan)省和蘇門答臘(Sumatra),而且這影響擴及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澳洲長達七個月之久,公共衛生遭受嚴重的危害。通常森林大火的起因可分為人為和自然的。自然地自燃有之,但往往是由於人類造成的付出較高成本。一但一個地方起了森林大火,所有事務都被延宕。加上印尼中央權力較弱、去中心化和腐敗,一但大火發生,便一發不可收拾。在二○○二年,東協簽署了跨國境的霾害污染協定,此協定提出各國共同監控、評估、預防、科學技術合作、協調機制、熱線等,並在霾害發生,以最簡便通關方式,讓受難者快速免於災禍。但二○○六年,印尼的霾害又發生了,除了印尼總理道歉外,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澳洲五個受影響最大的國家還提出了「霾害基金」以解決霾害。
新加坡想將霾害議題,提交到聯合國,但這使得印尼總理相當不爽。許多印尼民族自決主張者認為東協只提出印尼的霾害,其它在印尼的廢棄物、新加坡的沙石廠、馬來西亞的非法伐木、泰國偷補印尼領海的魚…等,都未被提及。因此這個跨國境的霾害污染協定並未在印尼國會被批准。本文作者認為這個別國家行為,不是東協模式。
再來我們討論水資源的議題。除了寮國之外,其它東南亞區域國家都是和海相接的國家。魚,也自然而然成了東南亞主要蛋白質的來源了,然而若無限制的過度捕撈而破壞了大自然能夠自然再生產的循環,這樣的影響將永久不能恢復。關於海洋資源,主要聚焦在三個議題:棲地破壞、過度捕撈和來自陸地的污染。而內陸的水資源,最主要就是築水壩的議題,通常這會關連環境、社會、經濟等問題。首先,築了水壩後,原先自然的汎期泛濫就因為水壩破壞了,更甭提生物多樣性、遷村、魚獲減少、下游水量及營養物質的變化等。蓋水壩受衝擊的總是政治意識較弱的地方。泰國的巴幕(Pak Mun)水壩和印尼的巴坤(Bakun)水壩都被評估不適宜建設,但卻都蓋起來了。湄公河流域流經的各國也都試圖利用湄公河的水力逕行利用,但下游的國家總是抱怨上游國家把水用光了,柬埔寨和越南就是受害者。中國在上游,二○一二年將完成全中國第二大的水壩,這使得下游的寮國和泰國備受危脅。和三峽大壩一樣,許多國家在建設水壩時,都不得不犧牲國家公園或森林保留區被淹沒的悲劇。
目前看來,東協仍未有能力能夠介入各國保護環境的政策;而各國也基於經濟利益,而必須從消耗環境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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