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揭示在傳統規則上,國家行使自身主權開採資源時,也必需同時負起責任,確保其開採行動不會造成國家境外的環境破壞。對此,印尼總理馬哈蒂(Mahathir)就說,這些環保人士的訴求是在阻礙第三世界國家的發展,換句話說,就是窮人不要擔起富人留下的債。尤其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都將環境影響評估納入其對於開發計劃基金的考核項目的一環,這使得東南亞部份經濟民族自決主張者有種被歧視的感覺,甚至認為這是帝國主義的復僻。
東南亞國協曾為了東南亞區域環境也發表了「馬尼拉宣言」,各國環境部長表示,東南亞各國面對著共同的環境問題,而且必須確保環境的保護和永續發展,以保障東協人民福祉。然而,東協並未具有制度化的能力去實施其策略和行動計劃。下面我們將從伐林、霾害、水資源(海洋資源和內陸水資源)來看東南亞區域國際關係的樣貌。點此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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