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法」是基於「教學觀」所發展的,但我們總是無法找到一個一體適用的教學方法,作為一個「覺悟」(enlightened)的教師要能夠因地制宜,從各種方法中選擇適合當下情況的方法。對於第二語言習得以及教學流程,可以思考三個問題:一、通常傾向使用什麼角度的方法?二、為什麼?三、外在環境因素是否會影響這個傾向?
你的教學觀不會和你的同事或指導老師相同,這是因為:一、教學觀本身的定前是動態的,會隨著觀察和經驗而改變;二、第二語言習得和第二語言教學的研究和發現常常不具結論性,而留下詮釋空間。
如果有一個存在一個「具有多種可能的定義」和「可有不同的詮釋和課堂運用」的典範教學法的話,那就是「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auge Teaching)了!
溝通式教學法有以下特性:
一、溝通能力的所有要件(文法、言談、功用、社會語言以及策略能力),都是課堂的教學目標。
二、語言學技巧的設計是為了讓學習者能夠實際應用語言,而語言的形式不是重點,只是為了達到溝通目的的工具之一。
三、流暢性和正確性相輔相成,而為了讓學習者持續使用語言溝通,流暢性有時候會比正確定性更重要。
四、課堂裡的學習最終要到課堂外使用。
五、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型態,發展適合的學習策略。
六、老師扮演幫助者、引導者的角色,不是全知全能的知識給予者;學生則和他人的語言互動,建構屬於自己的意義。
關於溝通式教學法,要避免光說不練,也不要矯枉過正,更要清楚「溝通式教學法」是一個通稱,有各種不同的版本。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名詞可以被歸納到溝通式教學法的架構下:
一、學習者為中心的授課方式(Learner-Centered Instruction):避免先入為主地認為學生的語言能力有限,無法與老師進行協商。
二、合作與協同學習(Cooperative and Collaborative Learning):打破師生之間固有的階級制度,發展學習者的學習社群。
三、互動式學習(Interactive Learning):創造真實互動的機會,其超越「可理解的語言輸入」。
四、全語言教育(Whole Language Education):感覺語言的全面性(句子、情感、語調模式等),並能夠全面性地包括聽、說、讀、寫的相互關係;透過語言的學習讓學生獲得解放與自由,給力、加持學生,以扭脫各種社會、政治或經濟所可能帶來的束縛與限制。
五、內容取向教學(Content-Based Instruction):語言扮演合宜的角色,成為學科學習的工具。
六、任務導向教學(Task-Based Instruction):意義為主,解決問題為目的,活動設計和真實世界相關,完成任務後以結果作為評量依據。
個人對語言教學的教學觀,就會成為在課堂中使用的教學方法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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