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Richard Nisbett《The Geography of Thought》的〈Living together VS going it alone〉三


辯論可以說是西方人的特徵,但卻很難在亞洲人身上發現。亞洲人在意的是團體的和諧,亞洲人需要一個有禮貌的生活。在法律或科學上的寫作,大概依照著這樣的風格、結構:想法概略、相關理論、特定假設、研究方法與辯正、假設支持證據、反方意見、理論參照、文章在該領域的貢獻。這樣子的寫作方式,是從小學到大學都如此教導,所以自然而然這成為西方人的特徵。但亞洲人卻比較少有這樣子的寫作風格。

東方高脈絡的社會的特徵是「協商」。日本人認為人不可能操縱大自然,相反地,人應該改變自己去呼應大自然。東方亞洲人和歐洲人在社會心理學上有很大的差異,東方亞洲人活在一個彼此依存的社會,自己在一個較大的整體之下;西方人則在一個個體獨立的社會。東方人接受階層以及團體控制;西方人則偏好人生而平等,且以個人為思考。東方人避免爭議和辯論;西方人則從法律、政治到科學,都有一貫辯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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