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Alice Omaggio Hadley《Teaching language in context》的〈On learning a language〉一

關於語言習得的理論,從實證觀點為一端,到另一端可能是理性主義。理性主義認為,人們有內隱的能力去進行語言的發展,人類天生就被預設能夠發展語言系統。抱持這樣子觀點的人,又可以稱是自然主義(nativist或innateness),這剛好是相對於行為主義(behaviorist或environmentalist)。行為主義是認為「經驗」對於語言學習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刺激-反應」(stimulus-response)心理學的指導下,所有行為都被視為是對於刺激的反應,這個過程稱為制約(conditioning),有三種原型:古典制約(classical conditioning)、操作制約(operant conditioning)以及複合反應學習(multiple response learning)。古典制約在重複性地強化後,即可以反應帕夫洛夫(Pavlov)那隻有名的狗就是這麼一回事;操作制約(也稱工具制約(instrumental conditioning))則是老鼠學習到推槓子會有食物,從無意發現,到後來成為得到食物的固定行為;複合反應學習則是描述動物學會在固定的迷宮中找到食物作為獎賞。這於是發展了密集操練(extensive drill)的語言學習模式。這是假設語言學習正如其它模型的學習。然而,我們發現小孩子有時候會說出大人不曾說過的話,似乎小孩子並不是單純模仿大人學話那麼簡單。

在理性主義的陣營裡頭,或者你要可以稱「自然主義」或「認知』(cognitive)的,以喬姆斯基首先反對行為主義,並認為小孩天生擁有「語言習得裝置」(LAD, 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這個語言習得裝置有以下特徵:一、具有辨別語音和其它雜音的能力;二、有將語言組織到結構的系統的能力;三、有辨別是否可能存在於語言系統的能力;四、能夠基於所曝露的語言資料,結構出可能的語言系統。「普世語法」(Universal Grammar)假設,認為有一些屬於語法的基本元素,或固定的抽象原則,是所有人類語言共同的,而且對小孩子而言是非常容易去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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