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一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語法手段,例如英語和日語透過語序來表達,英語是主語、動詞、賓語,日語則是主語、賓語、動詞,而俄羅語和土耳其則主要使用詞綴的方式來作為表達,反而詞序對於句子的意思傳達沒有太大的影響。語言學家調查了世界上的語言,並結論世界上各種語言並非隨機、任意地出現這樣的差異,相反的,世界上的語言是有很大的共同性的。

全世界語言的第一個共同性,就是結構二元對立(duality of patterning),其一元為較大數量是屬於有意義的字詞、元素,另一元則是相對少數,無意義的元素,它用來構成整個字詞。口說的語言中,那些無意義的個別聲音,就是相對少數的部份。兩個人類所發出的聲音(phones)本身的物理發音特質是不一樣的,如送氣和不送氣,是兩個不同的聲音。而兩個不同的聲音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音素(音位,phomemes)。

語言這樣子的結構,我們可以用更細緻的變異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來解析。透過多組變異特徵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以這個比音素更小的單位去組成音素,這些變異特徵對我們組成語言規則很有幫助。這些變異特徵在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Miller & Nicely, 1955)證實其存在心理學的效度。他們使用背景噪音(white noise)去干擾受試者的聽力,受試者的任務是在噪音下作音位區辨的動作。結果發現,當受試者區辨錯誤,比較其回答的音素和標的音素,變異特徵較相近的,比變異特徵差別更大的,更容易成為受試者的回答。

語言們的第二個共同性就是其形態,或者用專門的術語講就是構詞(morphology)。和音素很像,語言有詞素(morpheme),兩個詞素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詞素。詞素有自由詞素(free morphemes)和限制詞素(bound morphemes)(又稱語法詞素(grammatical morphemes)),這都是使字詞有意義的元素,但並不是字詞。不同語言當然都有其不同的構詞系統,例如:英語母語者會注意的是人稱和動詞是否具有文法一致性、事件發生的時態為何。這有更細微地不同母語者的不同世界觀的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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