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Foundations of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Bilingualism》的〈The Measurement of Bilingualism〉一

常模參照考試(norm-referenced test)和標準參照考試(criterion-refrenced test):


常模參照考在解釋個別評量結果時,所參考的對象是以該樣本團體的平均數為標準,依其在團體中所占的相對位置來解釋個別評量結果的教學評量方式 。這種評量的內涵,即是在比較個人得分和他人得分之間的高低。常模參照評量的目的,旨在區分學生彼此間的成就水準高低,以作為教育決策之用。

而標準參照考試於解釋個別評量結果時,所參考的對象是以教師在教學前即已事先設定好的效標為依據,依其是否達到這項標準(達成者即為學習「精熟」,未達成者即為學習「非精熟」)來解釋個別評量結果的教學評量方式。標準參照考試的目的,旨在找出學生已經學會和尚未學會的原因或困難所在,以幫助教師改進教學和學生改進學習。

語言能力(language competence)和語言表現(language performance):

「語言能力」,根據杭士基(Chomsky)的說法,是語言的心理表徵,屬於內隱的、非外顯的心智系統。

「語言表現」,則是「語言能力」外顯的證據。藉由觀察人們對於語言的理解和產出,以推論在人們在進行語言表現的時候存在語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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