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Marriage in Islamic Law: Modernist Viewpoints》
在伊斯蘭文化流傳的疆域內,「家庭」在法律的發展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穆罕默德制定伊斯蘭法律之前,對於男性結婚或離婚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女性幾乎是沒有任何權利可言,跟古羅馬法很像,父親擁有權力;開始有伊斯蘭教法(Shari'a,又譯沙里亞)之後,給女性有多一點點的權利,例如:原先被認為是給親家的禮品,變成了是給新娘的嫁庄,是屬於女性的私人財產。另外,結婚的本質從「狀態」變成「契約」,儘管女性的婚姻都是由父親安排。
《時時刻刻》都要請客吃飯
我聽洪敏秀講《移民與攝影: 以北美華裔照片為例》的演講心得
如果有人問你上面那個是什麼東西?你會回答什麼?那是一張「照片」?那是一個「杯子」?那是一個「有杯子的照片」?剛剛中午的時候,洪敏秀進行了《移民與攝影: 以北美華裔照片為例》的專題演講,我覺得很有意思,和大家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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