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外語的時候,會有三個可能邏輯上的提問,其分別為:母語、普遍語法以及一般問題解決系統。
幼兒和成人學習第二語言的差異(Robert Bley-Vroman的〈The Logical Problem of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閱讀心得)
小孩子曝露在語料中,最後都能夠得到語言知識,即「有效的經驗」和「俱備語言能力」,過去透過喬姆斯基(Chomsky)的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已經為鴻溝架起了橋梁。然而,成人學習外語,結果卻有不同程度。有個可能的原因是小孩子習得語言的內在系統在成人學習外語的時候,已經不再運作了。羅伯特(Robert Bley-Vroman)在本文章中,將進行兒童語言發展和成人外語學習的區別。
第二語言習得在辨別跨語言影響的研究方法(Scott Jarvis和Aneta Pavlenko《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 in language and cognition》的〈Identifying 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閱讀心得)續2
關於第二語言習得的文獻中,學者指出有六個種類限制了遷移,其分別為:語言層級(語音、語法、詞彙等)、社會語言因素、標記性(markedness)、原型(prototypicality)、語言距離和心理類型(language distance and psychotypology)、以及發展因素(developmental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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