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grammar)一直是一個讓人不喜歡的詞,事實上語言學理論裡頭的「語法」概念和語言學習的「教學語法」(proper grammar)是只存在一點點兒的關係。不過,從語言學的角度,我們還是可以說「語法」就是個人對於語言知識的描述。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三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語言都有「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的共同性,那手語(sign language)是否也有這樣子的共同性?這裡的手語,並不是手指拼字(fingerspelling)。手指拼字只是由字母語言所延伸出來的次級姿勢系統。但我們說手語時,這是有別於英語或華語的另一個語言系統。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二
所有語言,除了結構二元對立和構詞外,第三個共同性就是「詞組結構」(phrase structure)。這個就是我們把句子畫成樹狀圖的依據。詞組結構法則(phrase-structure rules)即句法法則,告訴我們句子在該語言中是否可以被接受。詞彙插入法則(lexical insertion rules)則讓我們知道相同詞類的詞彙彼此可以替換,不會造成句法的錯誤。由此兩個法則就能夠知道句子的來龍去脈(deri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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