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和香港兩地往返的流動人員中,有78巴仙都是男性,這顯然和社會上男女分工和男女流動性規範有關,這可能是因為不同的性別有不同的家庭責任,所以權力上就有所差異。當我們用「包二奶」一詞時,其實是將女性物化,忽略了女性作為人的主體性。
「包二奶」指的是男性與合法妻子以外的女子在異地建立固定的關係,男生提供經濟上的供給,女生則提供性和伴侶關係、家務勞動等。儘管這樣的現象,在男性和女性的所在地大多不合法,但在兩地擁有妻子,卻是男性社會地位的象徵。以香港和大陸來說,這就是兩地的經濟差距造成「包二奶」的現象。然而,從香港女性和大陸女性來看包二奶卻有更多不一樣的觀點。
香港女性認為「包二奶」行為是一段長期而有固定對象的婚外情,而且二奶們會主動誘惑男性。這些香港女性認為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動常,容易被年輕漂亮的二奶吸引;同時,同儕的影響加上二奶主動引誘,「包二奶」的行為是勢必發生的。香港「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分工由來以久,所以男性的成就在家戶外,女性的成就在家戶之中。而家戶或家庭的維繫都圍繞著丈夫,所以一但與丈夫的感情基礎崩裂了,女性也只能選擇離開而已。
中國大陸女性看「包二奶」則較多元。有人說太太的功能是為了符合社會的期待,而二奶則是滿足男人自己的需要;也有人說二奶多是貧窮地方來的,因為被包養而富有了之後,就開始消費、休閒了,物質方面提高了,這是人向上流動的正常行為;不過也有人認為被包養是無法和父母親交待的,道德上是不被允許的。
實際上,被「包」人又怎麼看「包二奶」呢?我們總以為二奶是住男方買的房子,但也有許多是男女雙方合資租用或住公司宿舍及親戚家的。而且,我們總以為男方是比較有錢的一方,但也有二奶是幫男方還債,在物質上為男方付出的。不過,很多二奶並不知道男方另有家庭,而男方也多用老婆、女朋友或朋友稱呼,只有少數會用二奶自稱。通常這些二奶們的家人是不知道自己女兒二奶的身份。
媒體在妻子、二奶和丈夫三者之間的報導是給予不一樣的道德批判的。對於妻子,她既是受害者,又是問題根源(因為她結婚後不打扮,讓丈夫移情別戀);對於二奶,則是被物化和妖魔化的對象;對丈夫,則特別寬容,反正只是「逢場作戲」而已。這樣的報導其實鞏了父權意識和制度,延續了對女性權利的壓抑。
由於流動人員有78巴仙都是男性,所以「包二奶」的情況也就較容易被發現。或許也有「包小子」的現象,只是這未被披露或以同樣檢視「包二奶」的道德標準來檢視;同時因為數量較少,所以一但有相關情事,我想應該會是被當成像「同性戀開吸毒轟趴」等零星、突發、探奇的新聞報導而已。或許當「包小子」的現象也如「包二奶」一樣普遍的時候,性別的平等也就能真正地被落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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