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茲(Clifford Geertz)寫了文章《Deep Play: Notes on the Balinese Cockfight》,古佳艷為其翻譯了華文版,並命名為《巴里島鬥雞賽之為戲劇活動》。最近閱讀這相關文章,特撰文分享相關心得。
鬥雞的活動是將兩隻雞裝上「鐵鉅」,讓兩隻雞去打架。這個「鐵鉅」是鋒利鋼製的武器。如果兩隻鬥雞在場上,卻不開始戰鬥,人們還會想盡辦法使牠們互鬥,直到有一隻不支倒地。這樣子的活動,都是由比較有階級、身份的人參加的,鬥雞主人如此、裁判如此、為雞綁鐵鉅的人如此、為鬥雞勝負下賭注的人也是如此。在鬥雞場外,還有其它小賭局,但這些人是女人、小孩、青少年、窮人、怪人…等。參加鬥雞的人,一般是不願和這些玩小賭局的人在一起的。
若我戴著「凡事都是有因有果」的眼鏡去看鬥雞,則我會認為這些雞之所以被拿來鬥,大概是牠們過去世常常唷喝別人打架,或是看到別人打架的時候就幸災樂禍,所以這些輩子才會遭受這樣子「互鬥」之苦。但從積極來說,這些鬥雞的主人或打賭注的人,現在又何嘗不是在造成糾紛?所以眾生就一直在這樣「互鬥」和「叫他者互鬥」的輪迴、輪迴。如果能夠停止這樣「虐待動物」的活動(請別誤會!我並不是PETA的成員,不過我認為眾生皆有佛性,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社會將更和諧、人們和動物的世界也將更美好。
但吉爾茲是戴著「有階級意識」的眼鏡去看鬥雞,他認為每個社會都應該有階級,而在巴里島他能發現的階級展現,就在鬥雞這樣子的場合。其進行該研究的問題意識則為「巴里島沒有階級意識如何可能?」,其透過「參與觀察」的方法,我想應該也有一點點的「訪談」,去理解巴里島的鬥雞活動,然後假設「每個社會都會有階級結構」,其發現「在巴里島,也有階級層層架構,只是它表現在賭博,階級高的賭鬥雞,然後依序降級並玩小賭局。」而這樣子的類「階級」表現,並非其社會的主要成份,這只是峇里島人在「鬥雞」這個舞台的表演。
所以,同樣一個場景由不同人來看將會有不一樣的想法,這都端賴寫作的主體對該事物的看法和寫作的導向,我想這也是主體在詮釋時,投入過多的自身情感而可能造成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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