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反對功利主義, 康德認為每個人都有絕對性的任務,必須尊重別人,尊重別人作為一個理性的個體。因為作為個體,都有一定的尊嚴,我們要尊重每一個人,個人之所以受尊重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支配自己,而是我們都是理性的存在。邊沁認為主宰我們的來源是痛苦和快樂,但康德認為理性的個體,人類,是自主的、理性的,這也是人和動物不同的地方。
康德對「自由」的說法令人深思。我們追求享樂而逃避痛苦,這並不是真自由,這是我們被慾望和衝動所奴隸的結果。而「自由」而精準地講,是叫「自主」。能夠自主地作任何事,而不是受制於慾望或偏好,才是真正的自由。
行動的動機決定了你的道德價值。康德用一個商店老闆的例子說明:老闆可以在找錢的時候,決定少找錢或找正確的錢。當一個老闆決定找正確的錢的時候,你去詢問其動機。如果他說因為如果這個不好的名聲傳出去了,可能大家都不來光顧我的店了。就康德而言,這個老闆找正確的錢,並沒有道德價值。因為他並非出於責任地找出正確的數目,而是為了更長遠的私利。
為了了解康德關於透過理性所建立的道德標準,我們可以透過幾組二元對立的項目來理解道德和非道德之間的差異:
一、關於道德、關於動機:基於責任(duty)ft基於偏好(incline)
二、關於自由、關於意志:自主、自律(autonomy)ft他律(heteromy)
三、形上學:定言令式(kategorischer imperativ)ft假言令式(hypothetischer imperativ)
定言令式和假言令式非常讓人混淆。「令式」指的是理性命令的方程式。行為如果出自於理性的,無任何目的,就是「定言令式」;但若行為是實現目的的手段,則是「假言定式」。定言令式指的是無條件的絕對命令,而假言令式則是帶有條件的命令。其中,定言令式出自於理性、責任,不是出自於偏好或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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