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理斯多德說:「『正義』是人們應得的事物。」而如何在不同的領域上,合理地事物分給人們?笛子分給能夠把笛子演奏地更好的的人。因為他可以發揮笛子最好的功能,同時也成為肯定這個人的榮耀,作為獎賞。
我上《正義:關於平權運動的爭議》心得
有時候,你會聽到在台灣的非原住民族群,抱怨原住民在入學的時候,有加分或保障名額。因此可能有獲取入學資格的原住民更好的成績,卻無法進入學校的非原住民感到不公平。美國白人和非洲裔、墨西哥裔美人等少數民族也有類似的情況。
我上《正義:何謂公平的立足點?》心得
羅斯(Rawls)認為「分配的正義」的立論有以下兩點:一、人們都不願意冒著成為少數,成為被壓迫的那一群。因此,我們都不會願意用我們的基本權利,例如: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去交換經濟權利。二、差異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公平是隨機(orbitary)的,我們無法知道自己會在有錢或沒錢的家庭,健康或不健康的人生。因此,提出差異原則,重點在於考慮弱勢者是否能夠獲利。
我上《正義:謊言》心得
責任(duty)和自主(autonomy)看似背道而馳,康德如何將這兩個概念連結?康德認為,以責任之名去執行的行動才算是自主的,因為這不是外界強加給你的,是你自己給自己的。我遵守我自己給自己定下的規則。那麼,這個我自己給自己定下的規則,和張三、李四給自己定下的規則一樣嗎?康德認為,道德具有普遍性,超越個人差異,來自於「理性」,而「理性」主導「意志」,使人們選擇一樣的道德,這就是「定言命令」(這個很複雜,見僱傭槍手)。道德不是經驗主義,不是科學能決定。科學無法得出道德事實。
我上《正義:小心你的動機》心得
康德反對功利主義, 康德認為每個人都有絕對性的任務,必須尊重別人,尊重別人作為一個理性的個體。因為作為個體,都有一定的尊嚴,我們要尊重每一個人,個人之所以受尊重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支配自己,而是我們都是理性的存在。邊沁認為主宰我們的來源是痛苦和快樂,但康德認為理性的個體,人類,是自主的、理性的,這也是人和動物不同的地方。
我上《正義:這是我的土地》心得
洛克的天賦人權是耳熟能詳的論述,但這是國中或高中時,讀西方歷史背下來的句子。一般人大概很少有機會去詳實地認識它。我把哈佛大學的開放課程《正義:這是屬於我的土地》的心得筆記分享如下,這一集是關於洛克的自然權利和同意說:
我上《正義:給生命標價》心得
何謂功利主義?算單地說,其道德的最高準則是最大化公共福利或稱集體幸福感。這個集體就是社會所有成員的集合的共同體(community)。計算利益或幸福感時,則是將「利益減去成本」或「幸福減去痛苦」。於是我們有個「成本效益分析」。
我上《正義:選擇的自由》心得
相對於功利主義的正義,有另一種思惟的正義是「自由主義」的正義。密爾可說是自由主義的代表。每一個人都很重要,而加總每一個人的偏好來決定社會的偏好,恐怕不符合自由主義者的理想。自由主義者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強調一個一個人的個體性,而這前提是每個人都具有自主支配的能力。
我上《正義:殺人的道德側面》心得
今天開始上哈佛的大學的開放式課程,課程是有關於正義(Justice)的,我以為是哲學系的課,後來發現麥克桑德(Michael Sndel)是政治學的老師,專門教授政治哲學。今天看完第一講,殺人的道德側面(The Moral of Murder),頗有心得,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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