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泰國法政大學交換學生報告》:準備篇(泰國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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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生,作為「學生」,離開台灣,進入另一個國家理所當然地應該使用「教育簽證」。申請進入泰國的教育簽證除了一般文件外,還需要提供泰國當地學校的入學通知「正本」以及二十萬以上財力證明。

你必須持續和目的學校保持聯絡,因為學校不見得會記得有個來自台灣的交換學生需要入學通知正本以申請教育簽證。我在出發往泰國的前一天才取得入學通知,而且只是電子郵件的電子版入學通知。直到出發那一天,我拎著列印下來的入學通知,申請教育簽證,這才知道必須提供「正本」。但飛機晚上就要起飛了,教育簽證辦不了,至少先辦個旅遊簽證。所以關於這趟交換學生,我就是使用旅遊簽證進入泰國。

交換學生歷時五個月,而旅遊簽證最長六十天,所以這簽證到期之前,我必須離開泰國到鄰近國家,再一次入境泰國。期間去了一次馬來西亞,再到緬甸,所以我的護照上有三個進入泰國的旅遊簽證,以滿足在泰國學習五個月的需求。

如果當初使用教育簽證,可能會少去許多到處奔波的辛勞。使用旅遊簽證必須常常出境再入境,不過換個角度想因為使用旅遊簽證,也多了許多不得不離開泰國的旅行,也因此到了馬來西亞和緬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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