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句法學〉:變形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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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形語法裡頭,除了詞組律外,還有刪略、加插、代換和移位四種變形。

一、刪略(deletion):

基底結構中的成分予以刪除,所以在表面形式上是也被刪略,但語意不會改變語意。刪略變形有兩類:一、固定刪略(constant deletion);二、指稱相同刪略(identity deletion)。

二、加插變形(insertion):

原先不在基底結構的詞項,但變形後加插於表面結構。加插的詞項是無語意的,否則就會改變語意。例如:

It is raining.
There is a book on the table.

it和there的加插,都是屬於沒有語意,但存在於表面結構的加插。

三、代換變形(substitution rules):

以一詞組代替另一個指稱相同的詞組。英語中的myself等反身代名詞就是代換變形。將同指稱的成分代換。

四、移位變形(movement transformation):

將詞組從原來的位置移到另一個位置。

變形律之間在運用上也有次序的關係,例如:關於「反身代名詞變形」和「祈使句的刪略變形」兩個變形條件同時滿足時,應該前者為優先。例如:

你好好照顧(你)自己。
好好照顧(你)自己。
*好好照顧你。

變形句法學理論開始分化。標準理論主張變形不改變語意;衍生語意學,則認為語意是句法的中心,語意的解釋並不取決於由詞組律衍生的句法上的深層結構;格變語法或稱格位語法,將語句中的名詞組都賦予格位,將其視作含有好些與動詞存有一定語意上的格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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