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著、在、正:華語文教師必備的基本漢語語法(源自孫朝奮(Chaofen Sun)的《漢語語言學導論》(Chinese: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孫朝奮在《漢語語言學導論》中的〈漢語構詞學一〉中,的類曲折詞綴(inflection-like affixes)除了「了」之外,還提到了「過」和「著」。

「過」,作為經驗貌的記號(experiential marker),其也具有和「了」一樣的語意,表示「事件出現並有終點」,但「過」的語意更豐富,其說明了「事件出現」外,還說明「該事件已經發生,且不再發生」(at least once in the past and discontinued to the present)。對於外國人的華語教學時,劉美君老師認為,我們則可以方便地說:「『過』,用於有經驗去做該事,而且該事是其它人也可以經驗的。」因此,

*哥倫布發現過美洲大陸。

聽起來就會怪怪的。

「著」的原始意義是「附著」,當被語法化之後,就有持續、未完成的含意。正好相對於「了」而存在。「著」可以把動作變成狀態,但無法和狀態動詞合用。通常作為背景說明。「著」聚焦在於「持續的狀態」例如:

他穿著皮鞋。
*他漂亮著。

常常和「著」出現的,還有「在」和「正」。「在」的語意包括:進行(on-going)、貼近地觀察(close proximity)、即時(simultaneity);「正」則僅有「即時」的語意。所以當相關的時貌記號出現,類似的句子也就可以分辨出些微的差異了!例如:

他在打球
他正在打球
他在打著球
他正打著球

都有些許的差異。

下面為劉美君老師於交通大學的開放式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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