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複雜狀態句〉

包含「得」的複雜狀態句(complex stative construction),可以推論出兩種意義,一是「情狀」(manner)關係,二是「程度」(extent)關係。

形容詞用於描述複雜狀態句中第一個子句所敘述事件發生的「情狀」,通常是靜態動詞片語。「複雜狀態句(情狀)」又和「情狀副詞」在詮釋上有一些差異,例如:

複雜狀態句:
你跑得很快。

情狀副詞:
你快快地跑。

複雜狀態句指「事件」,情狀副詞的句子則指涉「動作」,換言之,複雜狀態句像是對於聽話者跑的速度的評語,情狀副詞的句子則像命令。


複雜狀態句也可能在推論關係中表現「程度」。例如:

他笑得站不起來了。
他哭的眼睛都紅了。

也有複雜狀態句兼具「情狀」和「程度」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當第一個子句的動詞是及物動詞加上直接受詞時,該動詞必須「重複」出現在「得」之前。例如:

他說泰語說得非常流利。
他切魚切得很仔細。

否定詞的位置,則依否定範距而定;助動詞出現的地方,通常在動詞之前,唯「應該」可以出現於好幾個位置。
你跑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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