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Patsy M. Lightbown和Nina Spada《How Language are Learned》的〈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in the classroom〉

關於第二語言的課堂教學,依帕西(Pasty)和尼娜(Nina)所述,有五大取向:一、一開始就正確(get it right from the beginning);二、說想說的(say what you mean and mean what you say);三、只有聽和讀(just listen... and read);四、依序地教(teaching what is teachable);五、結果要正確(get it right in the end)。

在「一開始就正確」的取向中,老師會避免學任恣意地進行口說,因為這會使他們發生錯誤,而這些錯誤會變成習慣,所以老師就要避免這些習慣養成。聽說模式的操練(audiolingual pattern drill)以及文法加溝通的實踐(grammar plus communicative practice),都是屬於這一取向的。

在「說想說的」取向中,則強調透過學生和老師或學生和學生之間的互動,讓學習者進入有意義的脈絡是有必要的。在此一取向內的研究多,給於我們不同啟示,其中高程度和低程度的學習者之間的互動最讓人驚豔,我們可以知道當高程度和低程度配對時,低程度若擔任訊息傳遞者的角色,高程度扮演訊息解讀者的角色時,將能夠產生較大程度的意義協商(negotiation of meaning)。

在「只有聽和讀」的取向中,則認為操練記憶語言形式是不必要的,透過聽和讀來提供可理解的輸入為該取向所強調。研究發現同樣對兩組人員進行大量的語句曝露,提供文法講解的組別,能夠對於文法,有更好的了解。整體而言,該取向有助於發展學生較好的理解能力,以及對於其流利度有較高的信心,特別在初階段時。但進入高階段時,對於第二語言的正確性就不容易達到。

「依序地教」則認為語言結構有其發展特徵(developmental features),當學習者進入到某一階段時,才有機會能夠進到下一階段。另外,語言內的可變異特徵(variational features),如字彙,則相對彈性,在任何階段都可以教授。其發現,關於發展特徵的部份越級教授時,通常學生仍必需透過必經階段。關於教授的內容即為該取向所研究待開發的地方。

「結果要正確」認為教導語言結構以及糾錯的反饋能夠提升學習者關於文法的使用。

有些具有天賦的學習者不論在以上哪個取向下學習,都可以成功。而目前最廣泛被使用的文法翻譯法或聽說教學法,仍有人能夠因此將第二語言變得精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留個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