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社會的涵括與排除:以台灣「外籍新娘」為例》
魯曼(Luhmann)從演化的觀點指出社會分化結構主要區分三種:初級分化、科層分化及功能分化社會。初級分化社會的特色在於社會分化為家庭、部族或村落等處於平等地位的單位,個人附屬於某個單位,是部落圖騰的衍生或部族的代表,因此很難以個體之姿發展社會參與的機會;科層分化社會則是依據出生時的階層而具有一組固定的上/下階序,幾乎所有日常生活實踐、可能性與限制都是據此區分來進行,即「門當戶對」;功能分化社會,則是包含不同的功能系統,例如政治、宗教、社會工作、教育及藝術等功能系統具有各自的運作邏輯及封閉界限,此一界線無法再被侷限或整合在特定的空間或者文化種族之內,而且其是在全球層面上由溝通所組成,故最後只存在一個溝通上互相指涉的社會,亦即世界社會,其超越地域及國界的限制,直接與功能溝通的可及性與連結能力息息相。阮曉眉的《社會的涵括與排除:以台灣「外籍新娘」為例》認為外籍配偶在台灣社會的角色可以用「功能分化社會」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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