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得」的複雜狀態句(complex stative construction),可以推論出兩種意義,一是「情狀」(manner)關係,二是「程度」(extent)關係。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語言行為的種類、方式及其它語用現象
說話時,包括了好幾種行為,最其本的是發出聲音或說出句子的行為(utterance acts);而句子表達語意,是一種基本的「表意行為」(locutionary acts);說話後,除了表達語意外,還利用語句達成某些功能,則是「語言行為」(speech acts)。不同語境(context)會影響我們對語意的解釋,因此「語言行為」在「語用學」(pragmatics)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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