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複雜狀態句〉

包含「得」的複雜狀態句(complex stative construction),可以推論出兩種意義,一是「情狀」(manner)關係,二是「程度」(extent)關係。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名詞化〉:名詞片語、名詞修飾語(形容詞子句、名詞補語)、「是…的」

華語的名詞化是把「的」加在動詞、動詞片語、句子或句子的一部分之後。名詞化的結構可以當作「名詞片語」,亦可以當作「名詞的修飾語」。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適當條件、間接語言行為原則、交談合作原則

關於語用現象的描述和解釋方法,主要有「適當條件」(felicity conditions)、「間接語言行為原則」和「交談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語言行為的種類、方式及其它語用現象

 
說話時,包括了好幾種行為,最其本的是發出聲音或說出句子的行為(utterance acts);而句子表達語意,是一種基本的「表意行為」(locutionary acts);說話後,除了表達語意外,還利用語句達成某些功能,則是「語言行為」(speech acts)。不同語境(context)會影響我們對語意的解釋,因此「語言行為」在「語用學」(pragmatics)扮演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