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的基本結構有四個參數:一、詞語結構之複雜性;二、詞語的音節數;三、主句子的基本取向為「主題」和「主語」;四、詞序。
我讀鍾榮富《當代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和言談分析〉:預設、衍推、指代詞、語言行為理論
「預設」(presupposition)指講話者在對話之前即已經擁有的立場、觀念、想法。由語詞本身即可透露預設的涵義,稱為「語義預設」(semantic presupposition),例如:another(再、另)、again(再、又)、also(也)、too(也)、once(曾經)、more(多些)。另外,除了語詞的預設外,若因社會文化或語言的前後文而衍生的預設則稱為「語用預設」(pragmatic presupposition)。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詞語結構〉:動詞複合詞(結果式和平行式)、動賓複合詞
華語中的複合詞在學者間,並沒有一致的定義,而且不論在什麼定義下,複合詞和非複合詞之間都沒有很明顯的界線。複合詞之意義和其組成詞素之意義之間會有三種關係:一、無明顯語意關係(有高度成語性);二、有隱喻、比喻、推論關係;三、直接或等於其組成詞素。這提醒我們,複合詞的語意和組成詞素之語音間是一種連續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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