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適當條件、間接語言行為原則、交談合作原則

關於語用現象的描述和解釋方法,主要有「適當條件」(felicity conditions)、「間接語言行為原則」和「交談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用學〉:語言行為的種類、方式及其它語用現象

 
說話時,包括了好幾種行為,最其本的是發出聲音或說出句子的行為(utterance acts);而句子表達語意,是一種基本的「表意行為」(locutionary acts);說話後,除了表達語意外,還利用語句達成某些功能,則是「語言行為」(speech acts)。不同語境(context)會影響我們對語意的解釋,因此「語言行為」在「語用學」(pragmatics)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了:華語文教師必備的基本語法(源自孫朝奮(Chaofen Sun)的《漢語語言學導論》(Chinese: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英語用「時態」來表示事件在時段內發生的狀態;華語則用「時貌」來表示事件在時段中進行的面貌,其具有某個視角。「了」和時段較無絕對的關係,而我們可以比較清楚地說「了」的使用,在於有事件結束的終點。同時,「了」不同於「完」,「了」是有一個任意性的終點,但「完」則是一個自然的終點。所以帶「了」和帶「完」的句意,會有稍稍不一樣。例如: